我媽3月11日車禍 3月14日出院 有膝蓋骨碎掉有開刀
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這4天是我和我爸在照顧她,請問可以申請這4天的機車強制險的看護(近親)費用嗎? 要怎麼申請呢? 需要請醫生在診斷書上寫註明什麼嗎?
可申請住院期間的看護費用,什麼都不用寫就可申請。
若是要申請出院後的看護費用,就要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寫須人看護多久,並附上看護證明即可。
看護證明用A4白紙,最上面寫看護證明
第二段內容寫某某人因交通事故受傷,於○年○月○年至○年○月○日須人看護,共計○天,每日1200元,共○○○○元,特此證明。
貼上看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下面寫看護人:○○○(簽章)
身分證號:A123456789
如果還是不會寫,請來信並附上e-mail 我再寄給你。
我們有把住院期間的醫療證明給保險公司了
文章出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5160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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