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弟前幾天出車禍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阿伯雙手骨折無法照顧自己在醫院的起居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因家屬早上上班需要請看護或者要我方找人去照顧
那 如果本人不方便去的話 對方請看護
看護的費用 是要我方全額支付嗎?
醫院的看護每日2000至2200元
而強制險可申請看護費用每日1200元
若以每曰2200元計
因強制險可申請每日1200元
其差額1000元須由雙方依責任負擔
故非全額支付
要看肇事責任而定
若你有肇事次因
實務上理賠七成
即700元
若為次因,即300元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
本文引用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423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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