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詹姆士,保險經歷已邁入第5年,台灣人壽有2個長期看護險商品,一個為「長期看護終身壽險」、「珍愛長期看護終身保險」,認定標準較為嚴苛,幾乎都是處於長期臥床,無法行動的狀態,且須每半年認定一次,若不符長期看護條件,則不再給付看護保險金。

   
基本上若符合長期看護條件,大致上也已符合全殘定義,而全殘又會比長期看護條件多了「肢體殘廢」的部份,所以保障範圍是較大的,建議您選擇全殘扶助終身保險會較適當。

Ps1.以下提供台灣人壽二項長期看護保險,達長期看護條件時,每年領取12萬。

Ps2.
以下提供全殘扶助終身保險,達全殘看護條件時,每年領取36萬,不僅領得較多、且領終身、保費又較便宜。


30歲男性】
年繳 20,295

主約:
台灣人壽長期看護終身保險50

長期看護條件:
一、經常處於臥床狀態,自己無法在床邊附近步行,且如無他人扶助,無法自行進行下列五項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中任二項者:
1.
自己攝取食物
2.
自己穿脫衣服
3.
自己沐浴
4.
自行排便始末
5.
自行排尿始末

二、經診斷為器質性失智,在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之障礙,且無法獨立生活須仰賴他人長期看護照顧者。

達到長期看護條件,先領10(限一次),之後每半年領6(一年12),但若之後診斷未能繼續符合長期看護條件,則停止給付長期看護保險金。


30歲男性】
年繳 11,560

主約:
台灣人壽珍愛長期看護終身保險1

長期看護條件:
一、本契約所稱「長期看護狀態」係指被保險人因疾病、意外傷害事故、體質虛弱或認知障礙,經專科醫師診斷後,依診斷書判斷符合下列二項情形之一者:
(一)符合下列六款狀態中之三款(含)以上者:
1
、飲食-無他人協助,無法自行飲食。2、穿衣-無他人協助,無法自行穿脫衣物。
3
、行動-無他人協助,無法自行走動。4、起居-無他人協助,無法自行就寢起床。
5
、沐浴-無他人協助,無法自行沐浴。6、如廁-無他人協助,排便尿始末無法自行為之。
(二)被診斷確定為「器質性痴呆」,在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之障礙」,須他人為看護照顧者。
本款所稱「器質性痴呆」係指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編號第二百九十號及第二百九十四號所稱病症,且經醫院檢查診斷確定者為準。
本款所稱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之障礙」係指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符合下列三項分辨障礙中之二項以上者:1、時間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季節、月份及早晚時間等。
2
、場所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自己的住居所或現在所在之場所。
3
、人物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日常親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達到長期看護條件,先領15(限一次),之後每半年領6(一年12),最高領取36次,但若之後診斷未能繼續符合長期看護條件,則停止給付長期看護保險金。


★建議您可以選擇以下全殘扶助終身保險商品,可以讓您用較低的保費,得到較高的保障。

30歲男性】
年繳 9,852

主約:
終身壽險10

附約:
全殘扶助終身保險36


全殘條件:
終身全殘扶助36
1.每年領取全殘扶助金36萬至身故
2.
全殘後豁免保費

保障項目:(金管會公佈之全殘項目)

1.
雙眼失明
2.
兩手腕關節缺失或足踝關節缺失者
3.
一手腕關節缺失且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5.
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6.
永久完全喪失語言或咀嚼機能者
7.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達到全殘條件,每年領36萬領至終身,只須認殘一次,即給付終身。

可為您建議業界產險、壽險最具優勢的商品規劃,並可免費提供您各項產壽險的理賠諮詢服務與時下最精確的保單健診服務。】


本文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4211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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