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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擦撞.對方腳部擦傷.住院觀察8小時.對方可否伸請強制險理賠.
可以,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新光產險)如何伸請.
強制險可直接至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帶著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印章及其它欲申請之單據或證明(如欲申請看護費用,即須有看護證明)。
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若有補充發問,拜託寄信通知一下或於意見中補充發問,因知識+系統以前會主動通知有補充發問,最近沒了,所以可能會沒注意到。
以下文章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702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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