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鑑定分跡!詢問警察的結果! 肇事比例為 肇事者:七成 我方:三成
我的機車 全毀! 修復費約五萬
醫生開給我的診斷書 如下!
病名:左側x骨幹閉鎖性骨折,左膝,左足x及右肩挫傷併擦傷(以下空白)
醫生屬言:患者因上述病因於2012年5月13日 急診入院,當日行左x骨復位鋼板鋼釘固定手術, 2012年5月16日出院,共住院四天,住院期間需人看護照顧,昨上肢不可負重及過度使力三個月,續門診追蹤治療,目前患部 無法負重及正常活動,能需休養,建議手術後半年不宜工作(以下空白)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對方有申請調解!這兩天要到了
我想請問的是!我這樣的情況之下! 能馬上跟他調解嗎?
建議可再休養2~3個月等傷勢比較穩定後再來談,但要記得別超過過失傷害的提告期!
過失傷害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
除了 要求 醫藥費 看護費 機車維修費 我還能要求什麼?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你在依你自身的損害書寫一張求償明細!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
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
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
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7110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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